编审制度

浙江工商大学杂志社工作细则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秉承商科办学传统,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以经管类学科为主,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统计学、工商管理学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2023年,学校入选浙江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统计学入选省登峰学科建设名单,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学校由下沙、教工路和桐庐3个校区组成,占地2740亩。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8400余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8000余人。在校教职工279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170余人,正高职称410余人,副高职称710余人。学校拥有首席科学家3人,发达国家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60余人次,浙江省特级专家、省海外引才计划顶尖人才、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人才100余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余人。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经管为主、工商融合、多科交叉、协调发展”人才培养理念,大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情怀、专业素养的创新型卓越人才。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先后培养了爱国民主先驱、新中国首任粮食部长章乃器,著名经济学家、国家计委原副主任骆耕漠等大批杰出校友,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30万各类专门人才。学校现拥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0大门类。

多年来,学校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为使命,构建大统计、大管理双核驱动,理工文法协同发展的学科生态体系;实施理工科振兴计划和人文社科繁荣计划,全面开展“数字+”学科行动计划,实现工商文理互为赋能。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一般社会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进入前2.1‰、一般社会科学进入前5.3‰。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稳居全国前列,连续保持高位运行。

学校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2个;学校获批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多次获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材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精品课程4门,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3门,首届全国大学“最美慕课”1门。切实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以新机制建设泰隆金融学院、中国(杭州)跨境电商学院、英贤慈善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等。近年来,商大学子在全国“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大赛中屡屡折桂,在全国人文社科类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作为商务部全国两所共建高校之一,学校积极服务国家经贸强国战略,推动部校共建实现政策、趋势共同研究,高层次商务人才共同培养,论坛活动共同举办;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成果突出,曾多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加强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建设,现有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130余个。学校发挥学科优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等指数研究、服务重大国势的统计研判、区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预警推演、浙商研究等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学校主办的浙商博物馆,连续承办历届“世界浙商大会专题活动——世界浙商文化论坛”,成为展示浙商成就、传播浙商文化、弘扬浙商精神的重要窗口。学校主办的《商业经济与管理》和《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两刊分别为“全国高校权威社科期刊”和“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同时连续入选CSSCI等全国四大核心期刊评价体系,期刊影响力稳居Q1区,期刊影响因子居全国前列。其中,《商业经济与管理》入选中宣部首批“哲学社会科学期刊重点专栏”。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是浙江省三家高校出版社之一,与商务印书馆建立联合编辑部,出版质量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浙江工商大学特色鲜明,发展迅速,学科结构合理,九大学科实力雄厚,这是杂志社办好两刊的优势所在。

  杂志社的主要任务是编辑出版《商业经济与管理》和《浙江工商大学学报》,不断提高两刊质量,扩大两刊知名度。为了实现杂志社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两刊质量,办出两刊特色,继续保持我校两刊在国内同类院校学报中的领先地位,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及杂志社的具体情况,经过两刊编委会、杂志社全体同志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如下编审制度,作为杂志社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办刊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贯彻“双百”方针,发扬学术民主,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原则,努力办好两份刊物。

  二、办刊宗旨

  两刊将适应浙江工商大学创办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趋势,突出刊物的学术性、独创性、前瞻性及应用性,以“求是严谨为本,开拓创新为先”作为办刊宗旨,注重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探讨学术难点与热点、追踪前沿学科,在学术探索和创新上体现浙江工商大学的研究水平,在编校质量、编排规范上坚持浙江工商大学的严谨作风,努力办出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三、编委会职责

(一)《商业经济与管理》编辑委员会和《浙江工商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是两刊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研究、指导、咨询和评议机构,在校长领导下,就两刊的改革和发展等重要问题,开展研究、指导、咨询和评议工作。

(二)编辑委员会的组成:编委会委员由学校聘请各学科有一定专长的专家组成,编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编辑委员会内设主编1名,副主编2-3名。编辑委员会体现学科上的代表性和学术上的权威性,其成员要关心两刊的编辑出版工作,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德高望重,正派公道,有较强的审议学术期刊和编辑出版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编辑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制定的出版方针、各项出版管理规定和“双百”方针,讨论制定两刊的办刊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办刊宗旨。

2.审议两刊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杂志社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编辑出版问题。

3.研究和解决杂志社工作中的各项重大事宜,定期研究、指导、咨询和评议杂志社有关工作。

4.研究上级机关或学校需要编辑委员会讨论、审议的其他重要事宜。

(四)主任、副主任职责

1.主任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2.负责召开编委会会议,组织编委会成员研究解决杂志社工作中的问题及编辑出版中的重要事宜。

3.审定稿件。

(五)编委会委员职责

1.掌握本专业、本学科的发展趋向和研究动态,为两刊的选题策划提供依据。

1.参加编委会的例会,听取和审查杂志社的工作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履行编辑委员会分配的工作任务。

3.拟定和审核年度选题计划。

4.收集读者和作者对两刊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方面的意见,向杂志社提供各种信息,以便改进工作,提高两刊质量。

(六)编委会任期和全体会议

  两刊编辑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非换届期间个别人员变动,须通过组织程序,经校领导同意后增补。两刊编辑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编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编辑委员会委员参加。

  四、杂志社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出版方针和各项出版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决议和编委会决议。负责两刊组稿、审稿、编辑、校对、出版和发行工作。

(二)遵守期刊出版管理条例,接受学报年检、审读、评优分级等监督管理。

(三)了解科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发展趋势及本校学科优势,及时报道学校最新的科研成果,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服务。

(四)负责制订杂志社工作计划,根据两刊自身优势及作者队伍状况,制订具体的选题计划。根据选题计划和选题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稿件。

(五)严格内部管理,使两刊编辑出版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在组稿、审稿、编辑、校对、出版、发行的每一个环节都从严把关,确保两刊的质量稳步提高。

(六)加强对外交流,努力提高两刊的影响因子、二次文献转载率,争取进入更多的国内外重要数据库,不断扩大两刊的知名度。

(七)征求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两刊质量。

(八)协助财务部门搞好杂志社的财务管理,包括全年包干经费的预决算,以及两刊每期的经费开支等。

(九)加强杂志社自身的组织、思想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编辑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外树立起办事公道、精通业务、务实高效的形象,对内创造出一种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宽松和谐、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

(十)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长、副社长职责

(一)社长职责

1.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杂志社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向主管校领导负责并汇报杂志社有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期刊出版的政策法规、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两刊的性质确定办刊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点,提出两刊发展目标,扩大两刊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按时按期完成期刊编辑出版任务,确保期刊质量。

3.主持杂志社工作会议,负责稿件的终审终校,签署终审意见;把好两刊的政治关、学术质量关、语言文字关、出版印刷质量关。

4.主持制定两刊编辑出版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负责编委会议的筹备工作,草拟议题,定期向编委会汇报工作。

6.对所刊文章,组织跟踪调查,广泛征求作者、读者和专家的意见,不断提出改进措施。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把关,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刊物质量。

7.组织杂志社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编辑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理论水平较高、编辑业务精湛、办事能力较强的编辑队伍。

8.主持制定和修订杂志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布置和检查编辑部的各项工作,负责职工的年终考核工作。

9.做好杂志社财务年度预算,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勤俭节约原则,负责审批权限之内的开销款项。负责请假、出差审批。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做好杂志社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社长制定两刊编辑出版工作的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

3.分管杂志社两刊的对外公关联络工作。

4.分管杂志社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学报》所有入选文章的终审,并签署意见。

6.负责《学报》每期刊物刊登论文的终校审查,并签署付印单。

7.负责杂志社两刊特色栏目的策划与具体运作。

8.定期组织杂志社两刊刊评会,听取不同意见。

9.完成校领导和社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责任编辑职责

  杂志社责任编辑属于学校教学科研人员,责任编辑负责对每期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责任编辑的名字刊印在其所编的刊物内以示负责。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编辑出版、期刊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法规、政策;熟练掌握刊物编排规范,钻研编辑业务,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语言文字修养。

(二)根据杂志社的办刊宗旨和特色,积极组织稿件。及时了解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根据刊物的办刊宗旨,主动组织本校优势学科稿件和校外优秀稿件,办出有特色的专栏。做到专业学科选题组稿有计划、有特色,力求每期责编栏目中都有一篇重点文章。

(三)及时受理有编号的投稿(纸稿和对应的软盘),并签收。及时对所负责栏目稿件进行审阅,自受理日起4周以内写出初审意见,及时对可用稿和不适合本刊的稿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报送审稿专家评审的稿件及时送有关审稿专家二审。做到稿件取舍不唯名、不唯上、不唯情。提前准备每期的刊用稿并提交编务会讨论、审核。

(四)对已通过评审的稿件,根据审稿意见通知作者修改,对已按要求修改的稿件从政治性、科学性和文字性三方面进行加工处理。对终审录用的稿件进行栏目归类,匡算版面,对当期的稿件进行文字、图表、公式、量和单位的修改、润色,乃至文章结构的调整,使其标准化、规范化,符合出版要求。

(五)按时完成所编辑文章清样的初校、二校、三校工作。初校应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数据评价规范》和《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补齐所缺项目,完成编排规范、图表安排、版面调整处理;根据版面情况,向作者提出增删建议,尽可能做到满版编排,对无法满版编排的,应作转版或安排补白材料。二校、三校主要仔细校对与纠正个别语言文字等细节问题。差错率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六)妥善处理好审稿专家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对作者和审稿专家互相保密,以保证审稿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稿件的审查意见,均以编辑部的名义函告作者,避免人为矛盾的发生。

(七)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加强与作者及校内相关学院、研究所或研究室的联系,了解近期的科研项目及状况,以加强编辑组稿的目的性。

(八)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收集编委、读者、作者、审者对本刊的意见和信息,并及时收集所编发文章的社会反响,如获奖、转载及引用等数据,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办刊质量。

(九)轮流承担执行编辑工作(详见执行编辑职责)。

(十)完成社领导和编辑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执行编辑职责

(一)两刊每期编辑出版采取执行编辑负责制,执行编辑由责任编辑轮流担任。

(二)收集当期定稿的文稿、磁盘,并按《编排规范》进行审查,对有缺漏或不合规范的稿件,转由责任编辑做补充处理。

(三)匡算当期文稿页面、字数,编制中文目次(栏目、文章次序),一式两份,交社领导签批后,一份由编务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查,一份存留。

(四)对当期稿件排版中的版面安排、标题字体、正文栏目编排等进行统筹安排,力争使编排美观、整齐。

(五)督促责任编辑对稿件校对的进度;统筹清样的分发、周转工作。

(六)对责任编辑校对稿的页码编排、转接、版面调节进行核准。

(七)负责与印刷厂之间的清样送接、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当期清样的对红,全面检查终校清样,并纠正差错、做好记录,需要责任编辑处理的,可交责任编辑商定解决。主要包括:

1.封一、二、三、四内容是否正确(如卷次、期号、日期,等等);中文目次和英文目次(或年终总目)文字、页码与内文是否对应一致;

2.内文页码转接是否一致;

3.插图、表格的大小、位置、剪贴、造字等是否正确;

4.字体字号是否一致;

5.各级标题序号、字体、字号是否合理;

6.语言文字是否通顺,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标注是否正确、规范;

7.差错率应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

(九)终审校样,经社领导审查签名后,由编务交印刷厂付印。

(十)收集并检查当期所有原稿、校对稿、审稿单,并检查签名是否完整,交编务分类归档。

(十一)终校后,负责从印刷厂拷贝软盘工作。

  八、编务职责

(一)钻研编务技术,注重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二)负责办公室内的日常行政事务。

(三)及时做好两刊稿件的接受、登记(书面登记和电脑登记)、分发工作。

(四) 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发放,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

(五)负责报刊资料的订购、整理、登记、借阅和保管;做好函件的收发、登记、分类归档、保管、来函处理等事务。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两刊编辑部有关申报材料、文书的打印、报送。

(六)及时给作者寄送样刊(原则上每位作者赠送两本),负责两刊的订购、交流、赠送、发行工作。做好两刊统计工作,掌握增减情况,每年调整一次。负责两刊资料的存档工作,年终将全卷底稿按期次整理成册,连同各期刊物一份存入校档案室。

(七)负责稿费和审稿费等一切费用的支付和报销工作,以及财务单据的整理保存。

(八)杂志社集体活动的联系和具体事务性安排。做好行政会议的记录及其保存工作。

(九)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职业道德准则

基本要求:谦虚谨慎,团结勤奋,公道正派,以质取文,敬业奉献,求实求真,信誉至上,创新严谨。

(一)杂志社全体工作人员都应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学校各项廉政制度。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与锻炼。

(二)遵守出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徇私情,不讲关系,以质量选稿,严格实行稿件三审制度,将两刊的质量和声誉摆在首位。

(三)坚持选稿标准和审稿程序,编辑部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人稿件上署名,在所编刊物上发表论文与其他来稿一样严格按稿件处理流程办理,并经有关同行审稿专家匿名评审,并由编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最终审定。

(四)严禁以权谋私,以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拉关系、送人情;以稿件质量定稿酬标准,严格执行稿酬发放规定。

(五)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不挑肥拣瘦,拈轻怕重,不为名,不为利,讲质量、讲效益、讲贡献。

(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来往账目清楚,不挪用,不截留,不滥用,不虚报。

(七)爱护国家财产,勤俭办刊,厉行节约,从小处做起,杜绝任何浪费现象。

(八)管理工作讲民主,讲集中;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互相监督,团结协作。

(九)遵守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兼职、进修需经杂志社领导批准同意,做到有事请假,不擅自离岗。

十、审稿细则

审稿质量的高低是衡量编辑的学术水平和业务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为了保证稿件评审真正做到客观、公正,进一步提高两刊质量和工作效率,科学有序地做好编辑工作,杂志社决定全面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按照双向匿名审稿的办法,特制定审稿制度如下:

(一)审稿目的

审稿目的是依靠审稿专家对稿件的立论依据、分析方法和研究结论等要素的合理性、逻辑性和科学性进行实事求是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发表价值的稿件,在通过修改以后供两刊发表。

(二)审稿标准

1.把好政治关。编发的文章政治观点正确,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保守国家机密。

2.把好学术关。坚持“以质取文”的原则,对任何作者不看名望、职称、职务,而以文章质量作为决定取舍的惟一条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审读论文。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学科专业上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具有科学性、首创性、逻辑性和独到的见解,在已有的知识存量基础上提出了新理论、新发现、新观点、新方法、新证据,或在分析问题的视角方面富有创意,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外同领域内的先进水准。

(3)立论科学,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真实可靠,资料翔实,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方法可行,分析深入、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结构严谨,中心突出,结论准确(可信),对策建议可行。

(4)应在当前和长远、应用和储备方面,对科研、管理、生产和社会进步有指导意义、潜在效益;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应用价值、史料价值、科研信息价值或借鉴参考作用。

3.把好语法修辞关和写作格式关。编发的文章语言规范、准确、精练、通顺,遣词造句合乎语法规范,标点、符号、公式、图形、表格正确,文笔流畅。编发的文章在写作格式上符合期刊编排规范。

(三) 审稿程序

1.来稿均需统一登记、编号,详录稿件题名、来稿日期、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由编务分类交有关责任编辑进行初审。

2.初审。(1)责任编辑按所负责栏目初审稿件,对来稿进行认真审读。(2)根据思想政治倾向是否正确,学术方面是否具有相应的水平,内容是否充实,观点和材料是否统一,逻辑结构是否合理,文字表达是否通畅等等,对来稿作出初步评价判断。(3)在初审的基础上,对来稿作出初步筛选,并明确是否继续送审(不需外审时,责任编辑应据此形成书面审稿意见)。

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本刊宗旨,书写格式是否符合本刊《来稿须知》要求,项目是否齐全。对稿件的内容、观点和表达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认真填写审稿单,提出具体审稿意见,需外审时,提请对口审稿专家审稿。

3.审稿专家评审。(1)通过初审筛选出的稿件,一般要送校内外同行审稿专家评审。其中对自然科学类稿件和文科类新兴学科领域的稿件、或内容超出责编知识范围的稿件、或所论问题属有争议的稿件则由编辑部负责聘请校内外有关的审稿专家进行评审。(2)审稿专家评审时要填写《审稿意见书》、《审稿报告》,对稿件的创新性、学术性、实用性、可读性等作出客观评价,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并明确是否适宜发表。

4.复审。(1)结合初审、审稿专家评审意见,对稿件进行复审。(2)复审的重点是根据初审和审稿专家的评审意见,审查稿件是否具备刊登价值,并对拟刊用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转送作者进行修改;对无发表价值的稿件可函告作者。(3)编辑部综合评审意见,经编务会研究,提出处理办法。复审意见须明确是否刊用,以及拟在何年何期刊用。

5.终审。终审主要是复核前两审及审稿专家评审意见,由主任委员或社长终审根据办刊宗旨和每期内容重点对复审稿件予以终审并一次性定稿。对已终审的稿件,责任编辑应认真地进行编辑加工。

(四)基本要求

1.审稿人所从事专业应与稿件内容对口;

2.各审次以质量为标准,做到稿件取舍不唯名、不唯上、不唯情,支持学术争鸣,扶植学术新人。

3.所有稿件的审稿人姓名及审稿意见禁止向作者或他人透露。

4.审稿人要按照审稿要求认真负责,逐项审查,对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刊用与否提出具体意见,以便做到用之有理,退之有据。

5.责任编辑对作者负责,认真进行文字加工、参考文献的规范化处理以及作者简介资料的补充完整等。

6.对选用部分内容、需作较大修改的稿件,应征得作者同意;退稿均以编辑部名义答复作者。

十一、校对细则

为保证校对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出版印刷错误,提高校对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执行编辑负责校对、印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时送取稿件和分发校样,做好与印刷厂的业务联系。

(二)校对要依据原稿,以原稿为准,不得在校样上随意增补、删减,发现原稿错误及编辑处理的疏漏和失误作出标示,由责任编辑对原稿、校样予以处理。

(三)责任编辑校对要认真负责,准确使用校对符号,消灭错字,补齐遗漏,纠正版式错误,严格执行三校加点校制度,保证期刊质量。

(四)校对时,原则上不改动原稿,若作者提出修改时,要尽量坚持不动版面、不动字数的原则,减少改版的麻烦。

(五)校对以对校、折校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稿件由作者校对一次,校后由执行编辑对格式、质量复校一次。

(六)校对时要注意版面的规范、美观,排版的合理。

(七)每期刊物由主编进行终校,检查校对人员的校对情况,校对差错率要保持在万分之二以下以内,对校对中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适当扣罚。

(八)校对的程序与要求

1.一校(作者、责任编辑各校一次):侧重对原稿校对,力求校样与原稿的一致,纠正版式错误,对有疑问处作出标示。

2.二校(责任编辑、执行编辑各校一次):校对时要确定一校校出错误已改正,纠正版式错误,并对文稿中的疑问予以处理,填补遗缺,统一体例。

3.三校(责任编辑、社领导各校一次):校对时要确定二校校出错误已改正,对校样进行综合检查,清理差错,确定版面格式。

4.点校:对三校校出错误予以核对,并对文章、版式作最后通校,确证清样无差错。

(九)校对内容

1.检查多、漏、错文字及标点、符号错误;核对标题、署名,文中人名、地名、数字、公式。

2.检查版面、格式,图表位置及表题、图题,字体、字号、字距和行距。

3.查标题位置、层次及转行,注释、参考文献及序号,核对中英文目录及页码与文章的一致。

4.检查刊眉、页码顺序、版权,封面封底、封二封三和书脊的文字、刊号、年月期号。

十二、杂志社档案管理细则

(一)档案工作是一个单位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为加强杂志社档案制度建设,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杂志社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管理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由编务负责管理。

(三)注重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和杂志社服务。

(四)档案收集整理的主要范围是:

1.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出版工作的文件;

2.行业协会、学会关于出版工作的文件和其他出版物;

3.校党委、行政的重要文件和报告;

4.杂志社制定的规划、计划、总结、编委会纪要、编务会纪要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记录;

5.杂志社各项规章制度、来稿登记册、出版合同、协议书、业务请示及批复;

6.出版许可证、登记表和年检记录;

7.作者原稿、审稿单、两刊样品;

8.有关杂志社奖惩方面的资料;

9.其他方面有价值的材料。

本编审制度经编委会、杂志社讨论确定,主管校领导批准,其解释权归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