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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比例原则的适用 |
罗文燕 |
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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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种事后的合法性监督制度。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比例原则引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旨在改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方法,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品质。适当性原则审查的核心是手段与目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手段能够正向推进目的得以实现的单向关系。必要性原则审查的核心是手段与结果的关联性,最小损害是确定关联性的基本要素。均衡性原则审查的核心是手段与结果的合比例性,利益衡量是确定合比例性的基本方法。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事实审查有助于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对因紧急状态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可以适度降低比例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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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备案审查
; 比例原则
; 事实审查
; 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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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23-10-25
出版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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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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